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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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三峡输电价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调整三峡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62号),决定将三峡输变电工程平均输电价格由现行每千瓦时7分钱下调至6.4分钱,降价金额约4.8亿元,将全部用于疏导发电企业电价矛盾。

三峡输变工程是三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三峡电力送出的重任。输电范围包括华中、华东和南方电网共10个省(市)。工程1997年开工,2007年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三峡输电价格是指三峡电力送到各受电区域的输电价格。

据悉,从2009年7月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三峡输变电工程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监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的资产、输变电成本和输送电量等。本次对三峡输电价格调整就是在成本监审工作基础上进行的。这表明国家正在逐步加大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管力度,并随成本变化对政府定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