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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水资源私有化管理和水价监管简述
 

广东省海外价格采集分析中心

 

英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对水资源进行私有化管理,以改善年久的水利基础设施和吸引投资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1989年水法》,政府设立水服务总裁统筹水资源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水价上限,防止供水公司从水费中获取过高收益;接受并处理用户的申诉;推动水务部门的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监督并更新水资源管理发展计划,平衡用户与经营者利益;发起并监督供水与污水处理机构的私有化。

水务办公室作为水服务总裁的支持机构,主要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其信息来源包括水务公司、管理机构、消费者和各界专家。经营者必须向水务办公室提交年度报告,即“六月利润报告”,包括各种数据和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水务办公室会把这些信息提交给具有相关资格的独立专家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水务办公室就将其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公告。

水价评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如有正当理由,收费有可能调整。如1994年,水务办公室在评定水价时,低估了私有经营者降低成本的潜力,设定的价格限制使得水务公司获得较高收益。迫于政治压力,1999年的价格评定不得不降低了水价。近年来,水务办公室又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以启动水价评定,包括:私有经营者受到了不利影响;私有经营者不是通过认真谨慎的管理而获取过高收益;任何导致公司成交额发生20%以上变化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