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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生活垃圾处理政策差异分析
 

广东省海外价格采集分析中心

 

尽管德国和法国面对的垃圾处理问题较为相似,但两国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却不尽相同。

一是经济政策目标不同。德国征收填埋税主要是为了增加税收和降低填埋与其他处理技术之间的成本差距,税率高于法国。法国征收填埋税主要是为了积累垃圾处理资金,税率较低。

二是推动垃圾资源化和产业化的方式不同。德国是政府推动型的典型,通过制定各种相关法律和法规引导市场形成垃圾回收利用产业。此类型的垃圾回收利用产业回收利用效率较高但同时成本也较高。法国则是市场自发性垃圾回收利用产业的典型代表,通过政府的引导,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回收利用方法或回收利用目标。在控制总体垃圾回收利用率的基础上,垃圾的回收与否完全按照市场的规律,企业完全依据成本效益分析,来选择回收或其他处理方式。政府所做的工作就是培育垃圾回收利用市场,引导企业或个人进行垃圾的回收利用。此类型的垃圾回收利用产业回收利用率虽不及政策引导型的高,但回收利用成本却低得多。

三是处理目标不同。德国对环境质量控制较为严格,一切相关政策围绕着源头削减和回收利用来制定。因此,德国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限制包装材料的使用,以期在源头上减少垃圾量并通过包装材料的差别收费来影响包装材料的产生和组成。而法国以回收利用为垃圾处理的主要目标,在大力支持垃圾回收利用的同时并不包括促进源头削减的政策。

四是垃圾处理的责任不同。德国引入生产者责任制度,限制地方当局在包装废弃物上的处理权限,包装链企业承担了全部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理成本。而法国更提倡产品责任制度,由政府、生产商、居民共同对垃圾负有处理和费用责任,虽然要求生产商参与垃圾的处理,但并不要求企业承担过多的责任。

五是确立垃圾处理技术等级的原则不同。德国十分强调在垃圾处理中建立技术层级制度,垃圾回收利用必须遵循既定的优先顺序,只有在高层次的技术方案不能被利用时,才能使用低层次的技术方案。法国则让垃圾处理者在整个技术范围中做出自己的选择,以找到最适合当地条件的技术。